审定政策指导(CPG-2)用于航空货物运输的飞机适航审定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民航业影响,航空运营人积极利用货机和客机进行载货运输,以稳定和提升国际航空货物运输能力。为使用于航空货物运输的飞机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安全运作,本指导文件提供有关的适航审定政策信息,并结合近期工作实践,重点对使用客机的客舱区域运货给出了适航和运行方面的安全参考。
用于航空货物运输的飞机主要是全货机和客机。全货机所有的商载空间全部用于运货。全货机分两种,一种是飞机制造商设计的专门用来运货的飞机,例如波音777F;另一种是客机经过改装,变更成全货运构型,例如空客A300客机经改装能成为全货机。所有全货机的型号都应获得型号合格证(以下简称TC)或型号认可证(以下简称VTC)。如果是客改货,还应获得TC/VTC更改批准或补充型号合格证(以下简称STC)/补充型号认可证(以下简称VSTC)。全货机飞机的适航证,在飞机“类别”一栏载明“货运”用途。
客机是最常见的飞机,主要用途是旅客运输。客机上部是客舱,用于运载乘客;下部是货舱,用于装载旅客行李和商业货物,下部货舱是客机最主要的货运区域。客舱内的行李架、储物柜和座椅下方可放置物品,主要是旅客随身行李而非商业货物。客机型号应获得TC/VTC。由于客机的主要用途是运送旅客,所以客机的飞机适航证,在飞机“类别”一栏载明“客运”用途。
为了增加货物运载能力,在现有全货机和客机下货舱的基础上,航空运营人考虑在新冠疫情期间临时使用客舱空间进行货物运输。例如将货物放置并固定在旅客座椅上,或者拆除旅客座椅将货物放置并固定在客舱地板。然而,客机除了指定可用于装货的位置之外,其他区域并非为货运用途而设计。所以,在客舱运载货物,有必要进行额外的风险评估和安全验证,并制定补充的运行程序,以保证机组人员和飞机的安全。
使用客机的客舱运载货物,因改变了客舱的用途及构型,航空运营人或改装方案提供者应做必要的适航验证。此外,客舱变更用途及构型用于货运是为了应对新冠疫情特殊的临时需求,客舱在防火、人员安全防护、应急撤离等方面安全水平可能有所降低,应视为临时而非长期、非永久的使用,且不得进行乘客与货物混合运载。
为了在特殊时期快速增加货运能力,适航审定部门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简化适航审批流程。考虑到有关客舱用途及构型变更的临时性,飞机适航证不做变更,适航证中飞机“类别”一栏仍保持“客运”用途。对于临时使用客机的客舱区域装载货物进行运输,本文件附录提供了适航审定方面的指导信息。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本指导文件,规范、有序开展航空货物运输改装的适航审定工作,若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需进一步协调和明确的事宜,请及时反馈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