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展开补助机具资质采信第三方查验测验报告试点的弥补告诉
依据《农业乡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置办补助施行辅导定见>的告诉》(农办计财〔2021〕8号)、《福建省农业乡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福建省农机置办补助施行方案>的告诉》(闽农规〔2021〕3号)和《福建省农业乡村厅关于展开补助机具资质直接采信第三方查验测验报告试点的告诉》(闽农机函〔2022〕453号)等布置要求,现就试点作业有关事项弥补告诉如下:
一、接纳相关查验查验测验的安排存案资料的有用日期截止2022年8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到2022年8月11日,我处已接纳国家农机具质量查验测验中心(我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机电产品质量检测所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福建省农机质量监督查验站、福建省泵类产品质量监督查验站)等11家查验查验测验的安排的存案资料,详见附件。
上述查验查验测验的安排的存案资料若有弥补,接纳有用日期截止2022年8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我处拟于2022年9月上中旬安排专家,审阅相关查验查验测验的安排的存案资料,并予以公示。
四、辅佐驾驭体系等斗极产品技术上的含金量高、检测相对杂乱。为强化信息化设备查验测验办理,提高斗极产品的精确度,相关存案评定作业未来将约请部级专家辅导。
福建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福建省农机质量监督查验站、福建省泵类产品质量监督查验站)
我国电科网络通讯研究院通讯导航设备实验室(我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通讯导航设备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