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高速公路卡车通行收费规范
日前,山东省发布省级政府定价的运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包括车辆通行费、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等收费项目。
一般公路(桥梁):一类卡车10-20元/车次;二类卡车15-25元/车次;三类卡车20-35元/车次;四类卡车25-40元/车次;五类、六类卡车30-60元/车次。
拖车费:基本价(拖行10公里以内)350-700元/车次,拖行10公里以上每公里添加10-30元。
运用平板车的,一、二类车按上述收费规范履行。三类车1100元/次,四类车1300元/次,五、六类车1600元/车次。替换车头牵引的,按1300元/车次计收。
吊车费:一至五、六类车分别为400、800、1200、1600、2500元/车次,吊货品20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