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获46亿元减负“红包” 降成本仍任重道远

来源:米乐app官网下载    发布时间:2024-07-29 09:44:48

  央广网北京3月28日消息(记者王建帆)最近,东方海外、阳明海运、万海航运等七家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主动致函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承诺规范码头作业费收费行为,调整收费标准。就在不久前,中远海运、马士基航运、商船三井等11家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也做出了同样的承诺。为什么这些班轮公司要调整码头作业费?这样做有什么好处?

  班轮海运是外贸货物往来的一种主要方式。班轮运价由两部分所组成,一部分是海运运费,另一部分是海运附加费。码头作业费,英文缩写THC,就是海运附加费的一种,它包含了从码头堆场到船之间或者船到码头堆场之间所产生的与集装箱有关的所有费用。

  在我国目前的外贸出易中,离岸价(FOB)出易占85%以上。这种模式下,国外的买方支付运费,我国的货主支付包括码头作业费在内的各种附加费。近年来,码头作业费收费不断攀升,货主负担沉重。

  2008年以来,全球海运市场整体低迷,班轮公司普遍亏损。在离岸价出易的情况下,选择哪家班轮公司,是由国外买家指定的。所以,班轮公司就倾向于压低运价揽货源,甚至会出现“零运费”、“负运费”,然后再通过收取海运附加费弥补收入,这就等于我们中国的货主在补贴国外的货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张文广说,这种行为其实就是扭曲了价格。

  张文广:“班轮公司为了抢占市场,通过超低价的方式,把利益留给了国外的货主,而通过收取THC,把这些成本转嫁给中国的货主,导致了价格的扭曲。我们中国的货主相当于补贴了国外的货主。”

  既然有价格扭曲,非常不合理,货主为啥不拒绝呢?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副研究员苏华认为,主要因为我国大部分货主都是中小型货主,缺乏谈判力。

  苏华:“我国中小型货主在大型班轮公司面前没有谈判力,只能被动接受海运运费与条款。为什么呢?因为他们要避免贸易合同的损失,如果你不接受,他们直接不发你的货或者不收你的单等等,那你是没有很好的方法弥补这个损失的。这种附加费的定价行为,损害了我国货主的合法利益。”

  根据联合国1974年通过的《班轮公会行动守则公约》和我国海运法规的相关规定,班轮公司新设、调涨附加费前,应该与收费对象沟通协商,说明调涨依据、幅度的合理性。也就是说,码头作业费等附加费的收取,应该经过班轮公司和货主的协商,而不是单方面的涨价。但苏华说,目前,这个协商机制流于形式。

  苏华:“举个例子,(船公司)告诉货主协会:THC要逐步上涨。为何需要上涨呢?因为港口向我们(船公司)的收费提高了。可是据了解,港口的收费要么没变化,要么涨幅大大小于船公司向货主协会告知的涨幅。本身应该是协商,大家坐在一起探讨为何需要涨价,说明涨价的合理性在哪里。可是在实务中看到的就是告诉你,要涨价了,而且涨价原因每年几乎都一样。”

  对此,从去年开始,国家发改委会同交通部对我国市场上班轮公司收取码头作业费等附加费的行为开展了执法调查,要求班轮公司规范包括码头作业费在内的海运附加费行为。目前,相继两批共18家班轮公司主动做出了规范码头作业费收费行为、调整收费标准的承诺。那么,这一举措的成效到底如何呢?

  据测算,这18家班轮公司码头作业费调整每年可减轻进出口企业负担约46亿元。商船三井株式会社是这18家公司之一,其代理律师、北京市天地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任勇介绍,他们在码头作业费方面的调整主要是两方面。

  任勇:“一方面,实质性地跟货主进行协商和沟通,另一方面,实质性地调整THC的费用,怎么调整呢?其实是基于实际发生的成本,作为合理的收费的原则做调整。”

  彦辞:“不管我们在哪儿(开展业务),对我们公司最重要的,就是要遵守当地法律和法规,当然在中国也是这样。中国是我们的核心市场之一。新的附加费水平,将会在今年4月1日生效 。”

  数据显示,在我国,班轮公司收取的海运附加费占运价的比重平均是30%-50%,甚至有个别航线%。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张文广认为,这次码头作业费收费调整,为我国外贸企业降低了成本,这对促进我国的外贸有重要意义:一是海运价格更透明,便于出口企业成本核算。二是公司能够获得合理利润,促进外贸发展和升级换代。

  广东珠江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长期从事米酒、酱油以及其他调味品等产品出口的企业,公司CEO李昌青分析,码头作业费调整对中小企业尤其有利。

  李昌青:“大量进出口企业是中小企业,它们单打独斗跟国际班轮公司谈的话,肯定势单力薄。降低附加费后,一个是对企业本身降成本产生直接影响,另一方面,政府部门这么做后,班轮公司收附加费的随意性会有所收敛,对进出口企业稳定自己的成本有帮助。”

  但张文广提醒,虽然班轮公司调整码头作业费收费标准,但并不代表“一劳永逸”。

  张文广:“国外的买家很可能把这些费用通过贸易合同,又重新转嫁给中国货主。所以,中国货主在未来一方面要改善自己的产品质量,提升个人的竞争力,另外一方面要借助中国的货主协会进行维权,或者借助中介机构,形成集体谈判的能力,来改善自己在国际贸易中的不利地位。”

  我国外贸企业练好“内功”、做出自己的品牌和质量才是处理问题的根本,但对广大中小企业来说,这个目标不是短期内就能实现的。对于码头作业费的整改,可能还需要我国价格监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逐步加强合作,跟踪监测相关班轮公司收费情况,督促运费协商机制的有效落实,对企业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我国海运利益和贸易利益不受垄断行为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