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通报2013年产品质量情况分析报告等内容

来源:米乐app官网下载    发布时间:2024-07-23 01:07:48

  2月28日下午,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办主任陈熙同发布了质检总局关于2013年产品质量状况分析的报告、2013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总体情况、2013年全国口岸卫生检疫查验检出情况、2014年1月份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2014年1月份特定种类设备事故情况、质检“12365”局长接线个方面的情况。以下为具体发布内容:

  国内制造业产品方面。2013年,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7020批次产品,批次抽样合格率为88.9%,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2013年专项统计调查的最终结果显示,全国纺织服装行业产品质量合格率为85.49%,同比上升2.43个百分点。

  进出口商品方面。2013年,在进出口贸易货值基本持平的情况下,由于检验检疫目录调整,全国共检验检疫出入境货物1552.74万批,货值14735.74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16.41%和10.25%,批次不合格率1.42%,同比上升0.42个百分点。共检验检疫入境货物471.5万批,货值9572.08亿美元,同比分别上升0.77%和0.40%,批次不合格率4.27%,同比上升0.64个百分点。其中处置进口机电产品缺陷80起,涉及汽车48.99万辆,家电及办公设备16.97万台。检出环保不合格进口废物原料438批,涉及货物17万吨,货值5697万美元。

  进出口食品方面。2013年,全国检验检疫进口食品96.5万批、467.1亿美元、3286.8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5.8%、11.2%和15.0%。共检出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的进口食品2164批,进行了销毁、退运处理,涉及货值2.4亿美元、重量7800吨。2013年,全国检验检疫出口食品216.9万批、579.5亿美元、2156.4万吨,同比分别增长9.9%、11.9%和1.0%,共检出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出口食品1025批,涉及货值0.7亿美元、重量2.7万吨。

  特定种类设备方面。2013年,全国共发生各类特定种类设备事故227起,死亡289人,受伤274人,与2012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0.44%;死亡人数减少3人,下降1.03%;受伤人数减少80人,下降22.60%。未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

  棉花方面。2012棉花年度(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棉花检验新体制棉花3183.1万包,720.7万吨,同比增长约30%,创历史上最新的记录。但受气候及生产加工方式影响,棉花内在质量状况比上年度略有下降。其中,棉花逐包检验平均长度同比下降0.24毫米,是5年来最低水平,马克隆值级A级比率同比下降1.95%。

  汽车方面。2013年共实施汽车召回133次,召回缺陷汽车产品531.07万辆,比2012年同期分别增加了20次和210.71万辆,是历年来召回数量最多的一年。其中,受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开展召回活动28次,涉及车辆196.13万辆,占全年召回数量的36.93%。

  认证认可。2013年,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证书共计350944张,其中境内323796张,境外27148张;持有效证书的企业49126 家,其中境内企业44947家,境外企业4470家。管理体系有效证书共计557341张,其中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74060张;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9231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5035张;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822张。

  标准化。批准发布国家标准1870项,其中制定1161项,修订709项;强制性标准211项,推荐性标准1627项,指导性技术文件32项。在1870项国家标准中,采标数为600项,其中,等同采用国际标准324项,修改采用国际标准223项,非等效采用国际标准53项。标准备案工作方面,备案行业标准4522项,备案区域标准3262项。

  计量。2013年度批准国家一级标准物质120种,国家二级标准物质492种;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装置3343项;新发布182项国家、部门和地方计量技术规程规范;得到国际承认的校准测量能力(CMC)新增82项,项目总数提升到世界第4位;共颁发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228份,颁发临时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18张;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为523家。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2013年,新受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60个产品(其中国内259件,国际1件),批准发布180个地理标志产品(其中含国内179件,国际1件)。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电器设备方面,部分自动电饭锅、电磁灶、厨房机械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施的电气安全指标不合格。汽车配件方面,部分GPS导航产品、灯具的配光性能、传动带的尺寸、制动软管和制动器衬片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儿童用品方面,玩具的小零件和尖端项目不合格问题依然存在,部分童装纤维成分、pH值等项目不合格,部分童鞋的游离甲醛、皮革中六价铬、耐磨性能等项目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规定。建材方面,部分刨花板、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竹地板、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的甲醛释放量超标,部分地坪涂装材料的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限量不合格,部分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型材的拉伸冲击强度不达标,部分建筑防水卷材的热老化项目不合格,部分新型墙体材料的节能性能指标不合格。

  进出口食品存在的质量上的问题。不合格进口食品涉及20类产品,主要是酒类、糕点饼干类和乳制品类;不合格产品来自69个国家或地区;品质不合格、微生物污染和添加剂超标等为主要不合格原因。不合格出口食品涉及22类产品,主要是水产及制品类、粮谷及制品类和蔬菜及制品类;品质不合格、微生物污染和农兽残超标等为主要不合格原因。

  执法督查发现的假冒伪劣问题。2013年,全国质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83万人次,查处各类质量违法案件11.7万起,涉案货值金额达48亿元,查办大案要案2959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937起。发现的问题:一是儿童用品生产企业制假售假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隐蔽。检查发现许多儿童用品加工公司规模小,生产条件差,记录不规范,制假售假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比较隐蔽。二是农资质量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仍然较多。其中,化肥主要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仍为有效含量不足和产品虚假标注、无证生产等。三是装饰装修用到的材料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超标、建筑用砖强度不合格、防水材料不防水、电线电缆偷工减料等是建材质量违法中的明显问题。四是汽车行业拼装问题,翻新废旧、回收安全气囊以及整车质量违法问题在一些范围内存在。

  特种设施安全事故反映的问题。企业主体责任仍存在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演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仍存在不规范、不具操作性、应付走过场等问题,部分企业不了解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导致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

  进出口商品检验中发现的问题。“中国进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体系”(C-RAPEX)数据显示,2013年共截获进口不合格工业品43521起,退运或销毁1879批;遭境外退运出口货物41140批,共计24.3亿美元;实施目录外进出口商品抽检14212批;接到境外政府部门通报召回1996起。我国出境货物发现问题较多的商品主要是服装,电光源及灯具,小型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食品用包装、容器、食品用具,玩具等。进口不合格商品涉及轻工与纺织品商品、机电类商品、资源与化工类商品、废物原料及危险化学品。

  产品质量投诉问题。全国质检系统12365机构共受理业务咨询、举报和投诉业务总量82.5万起,其中举报6万起,投诉3.98万起。投诉举报排在前5位的产品分别是非酒精饮料、肉制品、手机、水泥及其制品、豆制品。在全国质检系统受理的用户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申诉中,申诉量排在前5位的产品依次为食品、家具、轿车、移动电话、电视。食品问题集中在食品保质期内变质、饮料内有异物、乳品质量问题、食品添加剂不合格、生产日期标注不明、肉制品名实不符等。移动电话主要问题有电池容量不达标、屏幕显示异常、触摸屏不灵敏、网络信号时有时无、充电器漏电等。轿车质量问题集中出现在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刹车系统、减震器等主要部件上。

  一是加快推动制造业质量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质检总局将会同国资委、工业与信息化部等部门起草《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质量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拟报请国务院印发实施,明确制造业质量升级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构建制造业质量升级的长效机制。

  二是研究构建我国产品安全监管体系。为了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质检总局近年来在借鉴发达国家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将加快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

  三是推动企业建立质量首负责任制度。在产品生产、流通和销售全过程中,哪个环节发现质量问题,就由哪个环节的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先行进行赔偿,倒逼生产经营者强化质量管理,对上游供货、下游经销严格审查把关,形成层层追溯、相互监督的机制。

  四是完善质量信息发布制度。质检总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整合质检系统现有的进出口商品质量检验、消费者投诉、执法打假、特种设施安全等质量信息资源,结合每季度的质量状况分析,完善质量状况发布制度,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质量安全信息,为公众提供服务。

  2013年,质检总局开展了日用消费品、建筑装修材料、食品、工业及农业生产资料等5大领域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共覆盖了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全年国家监督抽查了139种产品。其中包括:纺织服装、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等56种日用消费品;机械产品、电缆电线种工业生产资料;人造板材、内墙涂料、钢筋水泥等22种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化肥、农药、农用机械等16种农业生产资料;膨化食品、调味品等4种食品。

  全年共抽查了16021家企业生产的17020批次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8.9%。从近5年的抽查情况看,产品抽样合格率分别为87.7%、87.6%、87.5%、89.8%和88.9%。

  从实施市场准入管理的产品抽查情况看,全年抽查了39种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覆盖6222家企业的7279批次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9.8%。抽查了26种实施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覆盖2637家企业的2684批次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0.1%。生产许可证产品和强制性认证产品抽样合格率均超过全年总体水平。

  从企业生产规模来看,全年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13.7%、20.8%和65.5%,产品抽样合格率分别为95.3%、92.0%和86.3%,与2012年相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占产业主导的大、中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基本稳定,小型生产企业数量多,产品抽样合格率相对较低。

  从抽查地区分布来看,东部地区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9.2%,同比上年下降了0.9个百分点;中部地区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7.3%,同比上年下降了2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9.3%,同比上年提高了0.5个百分点。

  从不同类别产品抽查情况看,日用消费品全年抽查了56种4861家企业生产的5163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6.8%,比2012年下降了2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资料全年抽查了41种4349家企业生产的4812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8.4%,比2012年提高了0.5个百分点。建筑装修材料全年抽查了22种2511家企业生产的2511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8.0%,比2012年提高了0.1个百分点。农业生产资料全年抽查了16种3504家企业生产的3738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1.2%,比2012年提高了0.5个百分点。

  为促进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质检总局组织对儿童用品、电线电缆、学生文具、车用汽柴油、林木制品、化肥、节水产品、建筑防水卷材等8类实施质量提升行动的重点产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26种6895家企业生产的7544批次产品,其中16种产品的抽样合格率有所提高,平均提高2.2个百分点。

  质检总局联合公安、工商、教育、卫生等部门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在浙江温岭、河北平乡、山东寿光、陕西西安、安徽无为、江苏宜兴等地培育了一批童鞋、童车、沙漠生态植物产品、建筑防水卷材、电线电缆等质量提升示范项目。

  2014年,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将以提高监管有效性为重点,加大消费品监督抽查力度,不断改革完善监督抽查工作机制。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产品质量上的问题,灵活运用季度抽查、联动抽查和专项抽查等方式,提高监督抽查的有效性。对抽查不合格企业开展跟踪抽查,对抽查合格率低的产品开展专项抽查,对重点产品开展连续抽查。

  二是强化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不断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消费品国家监督抽查力度,主动发现并依法查处质量违法问题,努力维护公共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抽查后处理。指导各地质监部门加大监督抽查后处理力度,强化后续监管,着力解决共性、倾向性质量上的问题,督促抽查不合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2013年,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检疫查验出入境人员4.64亿人次,排查有症状旅客2.8万人次,检出流感、疟疾、登革热、肺结核、基孔肯雅热等传染病32类3671例,同比增长54.05%,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及有症状者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总体来看,2013年我国出入境人员中传染病检出情况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呼吸道传播性疾病仍是主要类型。2013年检出呼吸道传播性疾病2999例,占所有传染病检出的81.69%,同比增长35.97%。病种包括肺结核、流感、合胞病毒感染、博卡病毒感染等7种呼吸道疾病。其中,甲型H1N1、H3N2等流感2315例。

  二是秋冬季传染病检出数明显增多。2013年下半年检出传染病2314例,同比增长296.91%。其中,第四季度检出呼吸道传播性疾病870例,占第四季度所有传染病检出的76.05%。另外,第四季度检出4例输入性基孔肯雅热病例,2012年同期并未检出。

  三是非洲疟疾、东南亚登革热呈高发态势。2013年,非洲疟疾、东南亚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疫情高发,检验检疫部门重点防控,共检疫发现来自非洲、东南亚国家的输入性疟疾122例、登革热124例,分别为2012年同期的3.6倍和6.2倍,另深圳、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从东南亚入境人员中检出4例基孔肯雅热病例。

  四是深港口岸传染病防控任务较重。2013年深港口岸检疫旅客2.20亿人次,占全国的47.41%,检出传染病16种2289例,占全国口岸检出的62.35%。其中流感、肺结核、博卡病毒感染等呼吸道疾病1589例,占全国的52.98%,登革热、基孔肯雅热19例,占全国的7.6%。

  目前正处冬春之交,全球多个国家疫情频发,包括季节性流感、禽流感、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鼠疫等多种类型。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截至2014年2月24日,全球共报告182例感染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实验室确诊病例(包括79例死亡病例)。随着天气转暖,口岸出入境旅客日益增多,质检总局将继续加强口岸传染病检疫工作,全力保障出入境人员生命健康和口岸卫生安全。

  出入境卫生检疫情况。2014年1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查验出入境人员4077.62万人次,同比上升3.95%。其中,发现传染病例885人次。出入境人员监测体检6.64万人次,同比下降16.57%,其中,发现病例3.12万人次。出入境人员预防接种5.92万人次,同比下降23.59%。对于以上检出病例,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进境农产品有害生物截获情况。2014年1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境农产品检疫过程截获有害生物1476种38107次,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109种2759次,一般有害生物1367种35348次。

  按检疫业务类别统计,截获的有害生物主要来自货物检疫,占截获疫情总次数的63.37%。其次是运输工具检疫占22.12%,木质包装检疫占6.21%,旅客携带物检疫占5.15%,集装箱检疫、邮寄物检疫等占3.15%。

  按有害生物类别统计,截获的有害生物主要是昆虫,占总截获疫情次数的42.12%。其次是杂草占33.29%,线%,细菌、病毒、螨类、线%。

  按有害生物来源统计,截获的有害生物主要来自美国、澳大利亚、泰国、日本、韩国、加拿大、越南、中国台湾、马来西亚、德国等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

  针对发现的疫情,检验检疫机构依法作退运、销毁、除害处理等检疫措施,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并向国外通报,要求采取改进措施。

  2014年1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从入境旅客携带物和邮寄物中截获禁止进境物3.3万批次,其中从入境旅客携带物中不仅截获燕窝、植物种苗、种子等,还从截获的大蒜中首次检出了大蒜A病毒、大蒜B病毒、大蒜C病毒、大蒜X病毒、韭葱黄条病毒、洋葱黄矮病毒等六类病毒。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葱属植物种植和出口国,上述病毒如果传入我国,将对我国的葱属植物产生威胁;从邮寄物中截获植物繁殖材料、新型宠物、科研用菌虫种、生物制品、动植物源性食品等;从禁止进境物中检出有害生物2500多批次,包括地中海实蝇、南方根结线虫、南洋臀纹粉蚧、美澳型核果褐腐病等。

  进口食品化妆品不合格情况。2014年1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检出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的进口食品474批、化妆品36批。不合格食品涉及20类产品,主要不合格产品是糕点饼干类、乳制品类和饮料类,来自47个国家或地区,品质不合格、微生物污染和标签不合格等项目为主要不合格原因。不合格化妆品涉及6类化妆品,主要不合格产品是肤用化妆品、口腔类化妆品和其他化妆品,来自13个国家,微生物污染、货证不符和品质不合格等为主要不合格原因。对以上不合格的进口食品、化妆品,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均采取了退运或销毁等措施,未进入国内市场。有关详细信息,将在质检总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进口工业品检验监管情况。2014年1月,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督管理体系(简称“C-RAPEX”)的信息化平台统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累计截获进口质量安全不合格商品1564起,主要涉及矿产品、服装、机械设备及成套设备等商品。目前,检验检疫机构已经依法对72起不合格商品采取退运或销毁措施,其余不合格商品经整改合格后予以放行。

  2014年1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2.46万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施检验检疫,计367.96万吨,23.71亿美元,检出不合格18批,计862.51吨,96.66万美元。检验监管进口危险化学品0.78万批,计2998.59万吨、233.93亿美元,检出不合格348批,计43.75万吨、3.64亿美元。

  2014年1月份,全国共发生各类特定种类设备事故5起。其中,电梯事故1起,场内机动车辆事故3起,压力容器事故1起,共死亡9人,与2013年同期相比,事故总起数减少10起,下降66.67%;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18.18%;受伤人数减少18人。以上事故正在按照特种设备事故调查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

  全国质检系统将于3月1日举办质检“12365”局长接线日活动,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将在“12365”热线大厅。现场组织答复群众咨询,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工作。欢迎广大群众拨打“12365”热线电话,积极举报各类质量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